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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产生费用,哪些由用人单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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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24 · 1787人看过
导读:因工伤产生的费用中,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费用保障了工伤职工在治疗及就业等方面的权益。
因工伤产生费用,哪些由用人单位出

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一旦受了工伤,治疗、康复等都会产生各种费用,这时候大家就会关心,哪些费用该用人单位来出呢?毕竟工伤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用人单位理应对员工负责。搞清楚这个问题,能让受伤的员工心里踏实些,也知道在后续处理工伤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因工伤产生的费用中,哪些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一、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小李在工作时受伤,需要住院治疗3个月,这3个月他的工资就应该按照受伤前的标准由单位正常发放。

二、五六级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例如小张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单位无法为他安排合适工作,那单位就要每月按他工资的70%发放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小赵因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主动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要按照当地规定支付给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其他费用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处理完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工伤复发怎么办,后续治疗费用又该如何承担,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能否重新鉴定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再次损害员工的权益。这时候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工伤问题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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