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一般是到了退休的年龄,很多人觉得这个岁数就和工伤认定没啥关系了。但现实中,不少60岁的人还在继续工作,他们在工作中也可能会遭遇意外受伤的情况。那受伤之后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呢?这可真是个让不少人头疼的问题。毕竟大家都知道,认定了工伤,后续的医疗费用、赔偿啥的才能有保障,所以搞清楚这个问题对60岁还在工作的人来说太重要了。
一、60岁人员与工伤认定的一般规定
正常情况下,男性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性职工一般50或55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的关系就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工伤保险条例》通常是把认定工伤前提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比如老张60岁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和单位签的是劳务协议。这种情况下要是老张工作时受伤了,从一般规定看,不能按常规的工伤认定程序走。
二、特殊情况下可认定工伤情况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60岁人员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像老李60岁了但还没交够养老保险年限,没领到养老金,还在单位正常上班,和单位有劳动合同。结果上班时在车间被设备砸伤,这种时候老李就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材料
60岁人员申请工伤认定,流程和其他人基本一样。首先,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按时申请,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去申请。申请时要准备很多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比如老王在申请时,就因为劳动关系证明不充分,来回跑了好几趟才把材料补齐。
四、劳务关系下的权益保障
对于退休后以劳务关系继续工作受伤的60岁人员,虽然不能认定工伤,但也有其他途径保障权益。可以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向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单位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比如退休返聘的老周在单位打扫卫生时,因为地面湿滑摔倒受伤,单位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存在一定过错,老周可以要求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60岁人员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确定可以认定工伤,后续还会涉及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标准等等问题。要是不能认定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又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谈不拢怎么办。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很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执业资质,在处理工伤认定、赔偿等案件上有丰富的经验,能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给出专业建议,让你在维护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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