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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发生后哪些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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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28 · 1696人看过
导读: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需承担多项费用。包括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按月支付的护理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费用保障了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权益。
工伤发生后哪些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前些日子,我的一个朋友在工作期间不小心受了伤。受伤之后,他很担心后续的费用问题,毕竟自己的收入本来就不高,还要负担家里的开销。他就很疑惑,发生工伤之后,哪些费用是该用人单位承担的呢?其实,很多劳动者都有这样的疑问。在工作中遭遇工伤,身体遭受痛苦的同时,还得操心费用问题,实在是让人头疼。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费用都有哪些。

一、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小李在工地工作时受伤,需要住院治疗3个月,在这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内,他所在的工地单位要按照他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每月按时给他发放工资。

二、五、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例如小张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单位难以给他安排合适的工作,那么单位就要每月按照他工资的70%给他发放伤残津贴,并且为他缴纳社保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小赵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想再和单位续约了,那么单位就要按照当地规定支付给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伤职工离职后的医疗补助金(部分情况)

在某些地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还可能需要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就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否则一旦发生工伤,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负担。

五、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差额(特殊情况)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足额保险,导致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有差额,这部分差额可能需要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发生后,认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对我们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不过,后续可能还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这些费用怎么办,费用的计算标准如果和用人单位有争议该如何解决,领取这些费用的流程有哪些变化等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我们陷入更多的麻烦和困扰。这时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实际情况,为你提供清晰的解决方案,帮你顺利解决工伤费用的难题,让你在维权路上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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