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一旦受了工伤,做完工伤鉴定后却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这工资待遇啥的该咋算,就成了很多人心里犯嘀咕的事儿。毕竟不能上班就意味着收入可能会受影响,这关系到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所以大家都很关心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咱就来好好唠唠工伤鉴定后不能上班到底该怎么算。
一、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比如小李在工厂上班,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他受工伤后进入停工留薪期,那单位每个月就得按5000元给他发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评定伤残等级后的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经过鉴定,达到了一定的伤残等级,就可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以五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且用人单位要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三、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若工伤职工被鉴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那他每月能拿到的生活护理费就是6000×40%=2400元。
四、与单位协商解决
遇到工伤鉴定后不能上班的情况,职工首先可以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单位讲清楚,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协商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工伤鉴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这样对双方都有保障。
要是和单位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工伤鉴定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打官司是个比较复杂的事儿,最好能找个专业的律师帮忙。
工伤鉴定后不能上班,后续还可能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随着身体的恢复,什么时候可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回到岗位后工作安排是否合理,伤残待遇是否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工伤问题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