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卫生罪 > 非法组织卖血罪 > 非法组织卖血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为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源管理,保证血液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来建立我国的血液管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依该管理办法,开展采供血业务,只能由取得采供血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所谓采血是指采集、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或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血的行为,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分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献血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血源管理。凡参加献血的公民,应当依照规定到当地献血办公室进行登记,其他向采供血机构提供血液的公民,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向当地献血办公室,申请供血证。

由此可见,只有献血办公室和采供血机构才有资格在其被许可的项目范围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开展采供血业务。除献血办公室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血源供血。否则,即违反了血源和采供血管理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该非法采集的血液流向社会后,即对公共卫生造成严重的妨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客观特征集中表现为行为人将血液视为“商品”而组织他人加以出卖。“非法”是指违反我国献血法规定的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是一种纯属无私奉献的献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献血法》,在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无偿献血制度,意味着对卖血行为及组织卖血行为的坚决取缔。因此,组织他人卖血的行为是非法的。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具体说来,是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血过程中实施了策划、指挥、领导的行为。在实践中,这种行为一般表现为动员、拉拢、联络、串联、制定计划、下达命令、分配任务、出谋划策等形式。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判处相应刑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本罪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未作规定,一般而言,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多以牟利为目的,但并不以此目的为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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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4:45:45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执行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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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终本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一种程序性措施,当案件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等情况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定期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积极向法院提供线索。同时,也可以与被执行人协商,看是否能达成和解协议,通过分期履行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4:24:24

被执保全的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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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没问题,我这边要看一下

2026-06-04 11:16:41

网约车被家里人开了,违法记分了。没有网约车证的驾驶证的人能处理记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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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来给你分析一下

2026-06-04 10:12:22

同一地点多次违章可以申诉吗,想了解多次违章申诉的成功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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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诉试试,为啥会有好多违章呢

2026-06-04 08:09:30

当被告主张诉讼时效届满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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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提诉讼时效届满,原告先确定是否真届满。未届满的,可举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如曾主张权利、发催款函等反驳。 2.若时效已届满,有合理理由,如不知权利受侵害、因不可抗力无法主张的,可向法院说明争取考量。 3.时效届满后被告自愿履行,原告可接受。 4.法院不主动适用时效规定裁判,被告无证据证明,法院不支持其主张。

2026-06-04 08:02:49

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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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暂停计算时效期间,待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中断则使已过的时效期间无效,重新开始计算

2026-06-04 07:31:26

随意贬低别人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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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意贬低他人可能构成侮辱、诽谤,侵犯名誉权,符合条件可起诉维权。 2.起诉要满足条件,原告得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求、事实和理由,且属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 3.起诉前应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4.若法院认定侵权,可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026-06-04 07:06:50

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要不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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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收费。 法律解析: 依据规定,一审程序中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且异议不成立的,需交纳50元至100元费用。但在二审阶段,由于管辖权异议应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若一审时当事人未提或已处理,二审法院通常不再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所以不存在收费情况。若二审法院经审查发现一审法院确无管辖权,会撤销原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大家在管辖权异议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6-04 06:39:50

立功线索管辖权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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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时,由负责其案件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司法机关管辖。 (二)案件涉及多个司法机关,由首先受理立功线索的司法机关审查,若不在自己管辖范围,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并告知情况。 (三)适用犯罪地为主原则,立功线索涉及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司法机关有管辖权。 (四)司法机关处理立功线索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保证线索准确有效,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由办理该犯罪分子案件的司法机关负责审查核实,若涉及其他司法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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