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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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补偿金额的多少,和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工龄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那么按照一年计算;如果不足半年,则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补偿的法定标准有哪些在劳动合怜期满后若未能顺利续签,补偿方案预计如下:首先,若为雇主主动表示不再续签署新合怜,需付出一定量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此基础上还需额外支付其一个月的薪资作为抚慰;其次,若依照相应规定,雇主拒绝续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佣关系合怜,则应给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在此同时,也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两个月的薪资作为对其损失的弥补;最后,若雇主采取降低原有劳动条件等举措导致无法续签署合怜,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对此进行填补。

关于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标准及其规定关于合同续约补偿准则,通常遵循每工作一年即支付一个月薪资待遇之原则。若不足一年,则以一个月薪资为基准予以赔偿;如未满六个月,则参照半个月薪资作为赔偿依据。然而,若系因劳动者本人不愿续订劳动合同导致未能续约,此种情况将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续签的补偿标准关于劳动合同期满且不再续订的补偿规定如下:若因雇主主动放弃续约权等特定情境,则雇主需按照该员工在现劳务关系中所享有的工龄,按每年一个整月的基本薪资给予其补助;若该工龄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则应视作完整一年来计算;而对于未能达到六个月标准的情况,鉴于其在劳务关系中的时间较短,故应该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基本薪资作为经济上的补偿。

合同期满不续签,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以一年为单位计算,不满一年按半年折算。服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薪。补偿总额不超过十二年最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