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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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是在法定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时,若员工仍在治疗,需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若已结束治疗且无法继续原工作,则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医疗期满后,员工无法胜任原工作或调派职位,用人单位可提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在任何情况下,仲裁应考虑员工工作时间和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员工患疾停职期间劳动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如下:若雇主无故解约,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惩罚性赔偿;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代通知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两倍于第47条规定的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停职前半年月薪的半数或全额计算。

公司法人变更时,因年龄因素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通常无权要求补偿。除非企业以更换法人为由正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原合同仍具法律约束力。即使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也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但企业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规,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因工作过度导致病痛,并需专业医疗护理时,雇主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若违反此规定,将视为非法解约,雇主需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