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
劳动者在规定
医疗期内,单位不能按《
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
解除合同。
医疗期是职工因病或非
因工负伤治
病休息,单位不得解约的时间,按工作年限等定长短。
2.若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过错行为,就算在医疗期,单位也能解约。
3.医疗期满,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多付1个
月工资可解约,同时要给
经济补偿。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员工,工作期间生病进入医疗期。公司以小许在医疗期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决定解除与小许的
劳动合同。小许认为自己在医疗期,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后来医疗期满,小许无法从事原工作,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后,小许仍不能胜任。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许解除合同并表示给予经济补偿,小许却认为补偿不合理。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行为,如本案中小许在医疗期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
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但小许对补偿合理性有异议,可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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