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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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约定一次性或月度经济补偿。若未事先约定,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义务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作为经济补偿。

至少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后才可以从事原先的工作。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协议中,经济补偿标准通常依据劳动者的平均工资确定。雇主若未与受雇人员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者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补偿,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若不符,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劳动者自愿离职后是否能享受竞业禁止补偿,取决于劳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若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有竞业禁止条款及补偿事宜,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与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及经济补偿,违反者需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是否签订竞业协议取决于个人选择。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商定竞业限制条款,但非强制性。竞业协议主要针对掌握核心商业机密或对企业竞争优势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人员。限制范围包括同行业内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限制期限考虑机密竞争优势时长和企业研发进展,最长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