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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时间:2025.07.2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需担责。
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未订书面合同,从用工满1个月次日起至补订前一日,每月付店员双倍工资
2.用工满1年,视为已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要马上补签,支付满1个月次日至满1年前一日的双倍工资。
3.店员可收集工作证等证据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到一家店铺工作,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小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朱工作了八个月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合同并给予相应赔偿,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小朱认为用人单位应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用人单位则认为无需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店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店员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本案中,小朱工作八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七个月的二倍工资。
2、小朱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先与单位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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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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