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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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被解职,工资应该按照协商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来发,雇主不能随便扣。但要是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规定或不满足录用条件,雇主解职是合法的。

在试用阶段,要是雇员被解聘了,也得拿到该拿的薪酬补偿。即便最后劳资双方没谈拢,续不了劳动合同,那用人方也得根据雇员实际工作的天数,给人家结算工资。毕竟雇员在这期间付出了劳动,拿报酬是应该的。

在解除试用期期间的劳动关系时,企业应该一次性精确地支付员工工资。这样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及时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一般来说,企业不应该故意拖延支付员工薪资。

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公司应该按照公司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按时给你发工资。通常,公司会在约定好的发薪日给你支付工资。但是,如果公司故意拖延或者不给你发工资,那就是违法的。你有权利要求公司马上给你结清所有工资,这样就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了。

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解雇,那工资得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来算,并且要在解除劳动合同那天一次性结清。一般来说,你能拿到和试用期内实际上班天数匹配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