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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务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时间:2025.07.0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87人
律师解析:
1.60岁以上老人务工一般不受《劳动法》完全保护。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60岁以上老人与单位多为劳务关系
2.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但老人权益仍受保护,权利义务劳务合同确定。
3.若有纠纷,可按《民法典》合同规定处理,一方违约,另一方追究其责任。
4.老人提供劳务受损,根据双方过错担责。

案情回顾:
小胡已62岁,到一家单位务工。工作数月后,单位未按口头约定支付足额报酬,小胡要求单位补足,单位却以小胡已过退休年龄,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小胡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就应得到相应报酬,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小胡已62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
2、小胡与单位的权利义务应依据双方约定确定,虽然是口头约定,但也是有效的合同形式。单位未按约定支付足额报酬,构成违约。小胡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追究单位的违约责任
3、若在此次劳务过程中小胡受到损害,也可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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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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