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工伤认定中,若用人单位不认为是
工伤,需承担
举证责任。
以下是相关的举证材料及作用:
1.证明工作情况的材料:
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等,能详细说明职工的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地点,以此界定职工正常的工作范畴。
2.违规操作记录:
包含对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书面
警告、现场监控视频等。
这些记录可清晰表明事故发生是由于职工自身过错导致的。
3.
证人证言:
来自事故现场的
证人所提供的
证言,能证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以及该过程与职工自身不当行为存在关联。
4.考勤记录:
可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并非职工的工作时间,从而证明事故与工作无关。
用人单位提供这些材料是为了形成完整的
证据链,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不过,在举证过程中,必须严格符合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
若不遵守这些要求,提供的证据可能不会被相关部门采信。
案情回顾:小朱系某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受伤,他向公司所在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认为小朱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拒绝承担工伤
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公司需举证证明小朱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双方围绕公司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展开争论。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在不认为是
工伤的认定中,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该公司应提供如劳动合同、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记录、事故现场证人证言、考勤记录等材料,以证明小朱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2、公司提供的举证材料需形成完整证据链,且举证要符合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否则其主张可能不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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