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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无故被辞退算违约吗

时间:2025.06.1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195人
律师解析:
1.兼职关系通常属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2.若双方对辞退条件有明确约定,兼职无故被辞退可能构成违约,接受劳务方违约需担责,如赔偿损失
3.若无相关约定,双方均可随时终止劳务关系,一般不存在违约。
但造成实际损失的,过错方要赔偿,需结合约定和履行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达成兼职约定,小朱为小胡提供劳务。工作一段时间后,小胡未提前通知小朱,突然将其辞退。小朱认为小胡的行为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觉得小胡应提前告知,否则构成违约;而小胡则认为兼职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自己可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案情分析:

1、兼职关系通常属于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若双方有关于辞退条件等的明确约定,如提前通知天数或辞退情形等,违反约定则接受劳务一方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本案需查看双方是否有此类约定。
2、若没有相关约定,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方和接受劳务方都可随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一般不构成违约。但如果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过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需根据双方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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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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