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经过老乡介绍在一家物流公司当搬运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集体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只工作了一年,用人单位就无故要辞退他,可以要求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浙江 - 绍兴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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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才能具体分析。违约金条款是意思自治条款,一旦签订都是有效的。违约金过高的,可做相应调整。《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020-12-06 20:0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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