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总体情况
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罪并非必然会抓捕股东。
此罪的
犯罪主体一般是对支付劳动报酬有
直接责任的人员,像用人单位的
实际控制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
2.股东被
追究责任情况
当股东是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在公司里承担直接负责
工资支付决策等主管工作时,若其实施了特定
违法行为,就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追究
刑事责任。
这些违法行为包括以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
劳动者报酬,或者本身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并且
数额较大,在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
3.股东不被追究责任情况
如果股东只是财务投资者,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既不知情,也未参与决策和实施,那么通常不会因该罪被抓。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股东,小李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出现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员工们认为小许作为股东也应为此负责,要求抓他。但小许称自己只是财务投资者,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对拒付劳动报酬行为不知情且未参与决策实施。
案情分析: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对支付劳动报酬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实际控制人等。本案中,小李作为实际控制人若实施相关拒付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小许若确实仅为财务投资者,不参与经营管理,对拒付行为不知情且未参与决策实施,通常不会因该罪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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