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
劳动者需要
确认劳动关系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1.书面
证据:
最直接证明
劳动关系的当属
劳动合同,所以有合同的话应优先提供。
要是
没有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社保缴纳记录也能作为有力证明。
工资支付情况可通过银行流水查看,社保缴纳记录则可从社保缴费清单获取。
此外,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同样可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
2.相关记录: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这些虽通常由用人单位掌握,但劳动者在维权时,可向
仲裁机构申请或请求法院调取这些记录。
3.
证人证言:
其他劳动者的
证言也具备一定证明力,可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参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各项证据之间应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如此才能增强证明力,更有效地确认劳动关系。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数月,
未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拖欠工资后,小许欲确认劳动关系
讨薪。小许有银行工资流水,但公司称是劳务报酬。小许有工作证,公司又否认其能证明劳动关系。此外,小许知晓公司有自己的招工登记表和考勤记录,还有同事小李愿为其作证,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许提供的银行工资流水属于工资支付记录,能在一定程度证明劳动关系;工作证是用人单位发放的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作为证据。
2、小许可
申请仲裁或法院调取公司掌握的招工登记表和考勤记录。同时,同事小李的证人证言也有证明力。各项证据若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就能有效确认小许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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