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劳动纠纷中,通常公司单纯拖延劳动
仲裁、
一审和
二审程序,
劳动者不能直接要求补偿。
但要是公司存在恶意拖延、滥用
诉讼权利等不当行为,且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失,劳动者就有权就该损失要求
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公司恶意拖延程序可能使劳动者产生额外费用和损失,比如为参加
仲裁和诉讼,劳动者需要前往相关地点,这就产生了交通、食宿等费用;
同时,因参与这些程序,劳动者可能无法正常工作,进而导致
误工损失。
当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若想要求公司赔偿实际损失,就需要提供相关
证据。
并且,劳动者要承担
举证责任,证明公司存在恶意拖延行为以及自身遭受的实际损失。
在
诉讼过程中,若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充分,法院就有可能支持劳动者关于实际损失赔偿的诉求,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因
公司拖欠工资,小许
申请劳动仲裁并
胜诉。公司不服,提起一审和
二审,拖长了整个程序。小许认为公司是恶意拖延,给自己造成了交通、食宿费用及误工损失,要求公司补偿这些损失,但公司以正常诉讼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仅公司拖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程序,不能直接要求补偿。但本案中若公司存在恶意拖延、滥用诉讼权利等行为,小许可就实际损失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保护。
2、小许需对公司存在恶意拖延行为及自身实际损失承担举证责任。若证据充分,法院有可能支持小许关于实际损失赔偿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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