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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劳动局不受理怎么办

时间:2025.05.1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392人
律师解析:
1.超过60岁的雇佣关系
通常来说,当劳动者超过60岁,就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
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般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这就导致如果出现纠纷,现多称为人社局的原劳动局可能不会受理基于劳动关系的纠纷案件
2.解决纠纷的途径: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问题。
在劳务关系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来规范和调整。
3.诉讼准备:
劳动者要先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能证明劳务关系存在以及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比如劳务合同,它能明确双方的约定;
工作记录,可体现工作内容和时间;
工资支付凭证,能证明工资发放情况。
4.提起诉讼:
准备好证据后,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定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赔偿遭受的损失等。
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何已超过60岁,他在一家工厂工作,工厂拖欠其工资。小何向人社局申请处理基于劳动关系的工资纠纷,人社局以小何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工厂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小何不知如何维权,陷入困境。

案情分析:

1、由于小何超过60岁法定退休年龄,与工厂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所以人社局不受理基于劳动关系的纠纷符合规定。
2、小何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他应收集劳务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能证明劳务关系存在及权益受损的证据,以工厂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判定工厂承担支付拖欠工资等责任,法院会根据证据和事实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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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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