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经济补偿方面,若用人单位给予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1.协商解决:
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明确指出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
2.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差额。
若用人单位
逾期仍不支付,将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3.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还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申请时,需提交
劳动合同、
工资流水等相关
证据,以此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4.提
起诉讼:
如果劳动者对
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与其
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了经济补偿。但小许发现该经济补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便与公司协商,明确指出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差额。然而公司拒绝补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合同法》,当经济补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小许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合理合法。
2、小许与公司协商不成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加付赔偿金;也能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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