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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疏忽大意就是重大过失吗

时间:2025.04.2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206人
律师解析:
1.概念区分
员工疏忽大意和重大过失不能划等号。
疏忽大意是指员工在工作时,本应能预见到自己行为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却因粗心没预见。
比如数据录入员本应仔细核对数据避免错误,却因疏忽没检查就提交,这就是疏忽大意。
而重大过失是指员工不仅没达到法律对其较高的注意要求,甚至连普通人都能做到的一般注意标准也没达到,最终造成损害后果。
例如电工在维修电路时,明知操作规范却因过于自信不按流程操作,导致电路故障引发火灾。
2.判断方法
判断是否为重大过失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一是损害后果的严重性,如果只是小失误导致轻微损失,通常属于疏忽大意;但要是因严重违反操作流程等造成重大损失,就可能构成重大过失。
二是员工岗位应尽的注意义务程度,不同岗位要求不同。
3.认定依据
具体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在一次操作机器时,因一时走神未按正常流程操作,致使产品出现小瑕疵,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公司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重大过失,要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小朱觉得自己只是疏忽大意,不应认定为重大过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疏忽大意是应当预见行为后果却因疏忽未预见,重大过失不仅没遵守较高注意义务,连一般注意标准也未达到。小朱只是一时走神致产品小瑕疵,并非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损害后果也不严重。
2、判断是否为重大过失要综合考量损害后果严重性、岗位应尽注意义务程度等因素。此次事件属一般性工作失误致小损失,所以小朱的行为更符合疏忽大意,不应认定为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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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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