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四级工伤能享受多项待遇。
首先,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21个月的本人
工资。
2.保留
劳动关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
之后,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
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费。
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3.当
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并
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另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四级工伤。公司认为只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续无需负责其他费用。小许则认为自己应享受多项待遇,包括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由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四级工伤职工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获2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小许应获得此项补偿。
2、小许应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和其个人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小许可按月领取本人工资75%的伤残津贴。
3、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应补足差额。若小许需辅助器具,经确认后费用也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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