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务关系里,提供劳务者意外受伤,接受劳务者按过错担责。
若有过错,要赔
医疗费、
护理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需
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2.若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错致受伤,可减轻接受劳务者
赔偿责任。
3.双方可先协商赔偿并签协议。
协商不成,提供劳务者收集
劳务合同、医疗凭证等
证据,
向法院起诉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小李从事劳务工作。一次工作时,小朱在操作机器过程中意外受伤。小朱认为小李提供的机器存在安全隐患,且未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小李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小李觉得小朱自身操作不当才导致受伤,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意外受伤,接受劳务一方应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小李提供的机器有安全隐患且未培训,存在过错,需赔偿小朱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及
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有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若小朱自身存在操作不当等过错导致受伤,可减轻小李的赔偿责任。小朱可收集劳务合同、医疗凭证、事故现场
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李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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