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离职申请,则若违背服务期限条款的规定,必须依据约定向雇主缴纳违约金。然而,该种违约罚金的金额应遵照契约中的约定进行设定,并且不应超出雇主所为员工提供的全部培训支出金额。除此之外,如果未违反有关服务期或竞业禁止的规定,雇主是没有权利来要求员工向他们支付违约金的。

员工培训协议中包含服务期限违约金条款,雇主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预算和技术培训,若员工提前离职,需按协议支付违约金。同样,竟业限制条款也可通过设定违约金来约束员工遵守相关义务。

关于违约金,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只要双方认可且不主张过高,即便超出实际损失30%,也应视为有效。但若一方请求法院降低,法院将依法裁决并可能调整金额。

在合同期间离职一般无需违约金,但若公司为提升员工技能投资专项培训,可能会有服务期限条款。未履行服务期需按约定退还培训费,上限为实际支出。即使因合法解约(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也不必支付剩余服务期的违约金。公司要求须合理,不得超额。

关于违约金,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只要双方认可且不主张过高,即便超出实际损失30%,也应视为有效。但若一方请求法院降低,法院将依法裁决并可能调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