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通常是前置程序。
2.按照法律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
劳动争议时,要先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这是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具备专业性与高效性,能够迅速处理
劳动纠纷。
3.仲裁裁决下达后,
当事人若对裁决不服,才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只有历经仲裁这一前置环节,法院才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4.不过存在一些例外情形。
例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
工资欠条为
证据,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且
诉讼请求不涉及
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
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
民事纠纷受理,可不经过
仲裁前置程序。
案情回顾:小朱在小丽公司工作后,公司一直
拖欠其工资。小朱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小丽公司不服该裁决,认为小朱应该直接
向法院起诉,不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小朱则坚持认为应按法律规定先仲裁。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时,需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具备专业性与高效性,能迅速处理
纠纷,仲裁后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2、但存在例外,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起诉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可不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本案不属于例外情形,应遵循仲裁前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