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因负债解散时,依法要对员工等给予
赔偿。
首先得支付
员工工资、
经济补偿等。
经济补偿依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
月工资。
比如工作三年,就给三个月工资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其次要清偿公司欠职工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等。
2.对于
公司债务,在清偿上述费用后按法定顺序来。
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像
清算过程中的各项开销等。
接着是职工债权、
社保及税款。
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3.整个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清算,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要是公司没依法进行赔偿等清算事宜,相关权利人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
起诉讼等,借助法律手段确保自己应得的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小胡三人就职于一家公司,该公司因负债面临解散。公司在清算时,仅支付了部分员工工资,对于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费用并未支付。小何等三人工作年限分别为三年、一年半和五个月,他们认为公司应按照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清偿社保费用,而公司却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
公司解散时应先支付员工工资、经济补偿等。小何工作三年,应获三个月工资补偿;小李一年半,应按两年算获两个月工资补偿;小胡五个月,应获半个月工资补偿。同时,公司还需清偿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
2、若公司未依法进行赔偿等清算事宜,小何等三人作为相关权利人,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
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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