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劳动
仲裁撤诉条件:
撤诉申请要由申请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提出。
这意味着必须是本人或其合法的
代理人来进行申请,其他人无法代替。
撤诉得是申请人自愿的真实想法,不能存在被
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比如不能是被威胁、强迫才提出撤诉。
撤诉时间要在劳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
如果裁决已经出来,就不能再撤诉了。
撤诉申请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2.撤诉后果:
一旦提出撤诉申请,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准许后,
仲裁程序就结束了。
申请人撤诉后,通常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
申请仲裁。
不过,要是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者是用人单位提出的仲裁申请,
劳动者撤诉后还是可以再次申请仲裁的。
案情回顾:小何因
劳动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公司老板小李找到小何,以若不撤诉就影响其未来就业相威胁,让小何撤诉。小何无奈提出撤诉申请。但之后小何得知这种被胁迫撤诉不符合自身意愿,且此时仲裁裁决尚未作出,小何陷入纠结,不知已申请的撤诉是否有效,后续还能否就同一
纠纷再次申请仲裁。
案情分析:1、根据劳动仲裁撤诉条件,撤诉需由申请人自愿提出,小何是受胁迫提出撤诉,并非其真实意愿,该撤诉申请不
符合条件。同时,只要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小何可说明情况,仲裁委不应准许其撤诉。
2、若小何此次撤诉未被准许,仲裁继续进行。若已准许,小何因受胁迫撤诉有新情况,符合再次申请仲裁条件,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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