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离职后再
入职,
工龄会累计计算。
2.依据相关规定,要是
劳动者并非因自身原因,而是由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那么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会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要是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了
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计算
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就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3.倘若离职是劳动者主动
辞职等非用人单位安排的变动情况,重新入职后工龄一般连续计算。
不过具体认定要结合实际的离职及入职情形等综合考量。
比如,中间间隔时间短,且工作内容关联紧密,这样更有利于工龄的累计认定。
比如,小李从A公司主动离职,间隔一个月后又重新入职,工作内容还是之前的业务,这种情况下就比较容易认定工龄连续计算。
案情回顾:小李原是A公司员工,后主动从A公司离职。一个月后,小李重新入职A公司,且从事的工作内容与之前一致。然而,在计算工龄时,A公司认为小李离职再入职,不应累计计算工龄,小李则认为自己离职间隔短且工作内容未变,工龄应累计计算,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离职后再入职,工龄会累计计算。若劳动者非因自身原因被原用人单位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工作年限会合并计入新工作年限,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除外。
2、本案中小李是主动离职后重新入职,且间隔时间短、工作内容关联紧密,按照规定更有利于工龄的累计认定,所以小李要求累计计算工龄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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