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一段时间内劳动者不得前往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行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2.员工不想解除竞业限制的情况:
先查看竞业限制协议约定。
若协议未到期且不存在合法解除事由,员工需遵守。
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例如,用人单位未按协议约定
支付经济补偿,经员工催告后仍未支付,员工可请求解除。
3.员工无故不遵守的后果:
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
违约责任,像支付
违约金等。
用人单位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
赔偿损失。
具体
处理方式要依据协议条款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何与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在劳动
合同解除后两年内,小何不得去竞争单位工作或自行经营同类业务。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
经济补偿。然而小何却在离职三个月后,到一家竞争公司任职。公司发现后,要求小何停止
违约行为,小何却以自己不知该规定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1、小何与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合法有效,在协议未到期且公司按约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小何应遵守协议约定。
2、小何无故到竞争公司任职,已构成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小何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何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赔偿损失,具体处理依据协议条款和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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