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非法用工致使
人员伤亡,
赔偿金标准如下:
1.一次性赔偿金数额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该数额不足,差额部分由非法用工单位持续支付。
2.丧葬
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3.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此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
非法用工单位务必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保障伤亡人员及其亲属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郑受雇于一家非法用工单位,在工作期间不幸伤亡。该单位仅支付了少量
赔偿,认为已尽到责任。小郑
家属认为赔偿过低,要求按照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进行赔偿,且要支付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补助金以及相应亲属
抚恤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工
致伤亡,赔偿金应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若赔偿不够,非法用工单位需补齐,所以该单位应按此标准补足赔偿金。
2、单位还需支付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补助金。同时,亲属抚恤金应按职工工资比例给予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再加10%,且总和不超职工生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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