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
诉讼受案范围涵盖多方面。
其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在列。
比如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
劳动关系存疑,进而引发的争议。
其二,涉及
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过程中的争议。
像
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或履行中出现问题等。
其三,因
除名、辞退以及
辞职、离职引发的争议。
例如用人单位不合理地
辞退员工,员工对此有异议。
其四,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
像
加班时长、
社保缴纳等问题。
其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
赔偿金等产生的争议。
比如
工资发放数额不对,工伤
赔偿未落实等。
其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
劳动争议。
需明确,劳动争议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发生,且属于上述范围事项,
符合条件才属劳动争议诉讼受案范围。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多年,近期因工作时间过长且未得到相应报酬与公司产生争议。小许认为自己加班时间远超法定标准,公司却未支付
加班费。同时,公司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打算辞退小许。小许与公司就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辞退等问题协商无果,遂引发
纠纷。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许与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辞退等问题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
合同订立、履行环节以及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争议,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2、该争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可诉条件,小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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