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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撤诉后再申请有怎样的时间限制

时间:2025.03.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073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劳动仲裁撤诉后再次申请并无时间约束。
当事人撤诉后,只要满足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随时都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2.然而,要留意存在仲裁时效等特殊情形,这或许会对再次申请带来影响。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倘若超过了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许不会受理。
3.故而,在决定撤诉后准备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时,务必确保自身的权利未超出仲裁时效等相关规定,如此方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小胡选择撤诉。一段时间后,小胡觉得权益仍未得到保障,打算再次申请劳动仲裁。但公司称,小胡再次申请距其知晓权益受侵害已超一年,超过仲裁时效,不应受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通常劳动仲裁撤诉后再次申请无时间限制,只要满足受理条件即可随时申请。
2、但存在仲裁时效等特殊情况,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起算。若超过时效,仲裁委可能不予受理。小胡再次申请需确认是否超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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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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