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查看与竞业公司的相关文件,像
劳动合同以及
入职登记等,以此证明在
竞业限制时段与竞业公司有
劳动关系或合作关系。
2.寻觅与竞业公司的业务往来资料,例如合同、邮件以及聊天记录等,从而明确是否从事了竞业禁止范畴内的业务活动。
3.留意竞业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证实该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为其工作或提供服务。
4.关注
证人证言,要是有知晓该员工违反竞业协议的同事、客户等提供的
证言,也可作为
证据。
5.分析该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的收入状况,若其收入相较于正常工作收入水平明显偏高,或许意味着从事了竞业活动。
需谨记,不同的竞业协议有着不同的约定与要求,具体的证据形式需依据协议内容来判定。
案情回顾:小胡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离职。公司怀疑小胡违反协议入职竞业公司,双方产生争议。公司主张小胡违反竞业限制,需拿出证据;小胡则否认,称自己并未违反约定。公司开始多方
搜集证据,包括查找小胡与竞业公司的劳动合同等文件、业务往来资料、竞业公司证明文件,还留意证人证言及小胡收入情况。
案情分析:1、公司有权依据竞业限制协议,通过查看劳动合同等文件,证明小胡在竞业期与竞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业务往来资料能直观显示小胡是否从事了竞业禁止范围内业务活动。
3、竞业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及证人证言,也可作为判定小胡是否违约的重要证据。
4、分析小胡收入状况,若明显偏高,可作为辅助判断其是否从事竞业活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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