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来说,签了
培训合同是可以
辞职的。
在实际的职场环境中,
劳动者拥有自主择业的权利,能够依照自身的想法和职业规划,来决定是否继续留在原来的工作单位。
2.不过,要是培训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服务期以及
违约金等相关条款,那劳动者要是
提前辞职,就可能得承担
违约责任。
这里的服务期,具体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出专项培训费用,对其展开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后,双方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服务的一个特定期限。
3.当劳动者在服务期内选择辞职时,就应当按照之前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违约金的数额是有限制的,不能超过用人单位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
4.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或者存在
拖欠工资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那么劳动者可以随时
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的。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合同,公司为其支出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条款。小朱后来想辞职,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情况不应支付违约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有自主择业权,一般签了培训合同可以辞职,但此合同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若小朱提前辞职且不存在法定
免责事由,按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金数额有限制,不能超公司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若小朱能证实
公司拖欠工资,其可随时
解除合同且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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