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关于
工亡认定,在通常情况下,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及对应的工作岗位上,要是突发疾病并且当场死亡,或者是在发病之后的48小时之内,即便经过全力抢救但最终还是不幸死亡的,这种情形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亡的。
2.要是职工患病后经过治疗,三年之后才死亡,一般来说是不符合前面所提到的工亡认定的时间条件的。
不过,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比如说,该疾病是否是因为长期的工作原因所导致的病情恶化,或者是否存在因工作环境等因素引发的
职业病等情况。
3.倘若职工所患疾病确实是由工作原因引发的,而且在后续治疗过程中病情不断加重,最终导致死亡。
这种时候,可能就需要通过劳动
仲裁或者
法律诉讼等正规途径,同时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充分的
证据,来谨慎认定是否属于工亡。
4.总而言之,不能仅仅因为是治疗三年后死亡,就简单地认定或者否定为工亡,必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治疗三年后死亡。
家属认为小朱疾病是因长期工作致病情恶化,应认定为工亡,单位则认为不符合工亡认定时间条件,不应认定为工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按照一般规定,发病后治疗三年死亡不符合工亡认定中发病后48小时内死亡的时间条件,从常规角度单位观点有一定合理性。
2、但如果小朱所患疾病能证实是因长期工作原因导致病情恶化,或与工作环境有关存在职业病等情况,通过劳动仲裁或
诉讼,依据证据和法规,有可能认定为工亡,不能简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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