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遭遇无缘由的解雇而决定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时,您需着手整理下列关键性
证据:
首先是能够展示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
劳动关系以及相关
权利义务的
劳动合同。
其次则是明确代表解雇行为发生的辞退通知书,例如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等。
此后的重要部分即为
工资支付记录,该项证据应能直观地显示出您所服务的工作时长以及相应的薪酬总收入。
当然,工作相关的各类文件、电子邮件以及即时通讯记录等,也可以作为有力的佐证,充分展现您在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实际表现。
除此之外,如果有其他同事愿意站出来为您提供证词支持,无疑将对您的维权行动产生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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