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签字有赔偿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签字有赔偿吗

时间:2025.02.1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82人
律师解析: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若系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该项请求,而员工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字确认,那么若用人单位强行终止这一协议,便有可能面临支付相应赔偿金之责。
究其缘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双方达成共识方能生效。
然而,若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存在重大过失或违规行为,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则有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孙晋贵律师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

南京专职律师,现为X宁法律顾问,执业其间参与办理100余起案件,包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劳动纠纷等类型案件。 您若有债权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可以直接来电沟通。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