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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时间:2025.03.1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800人
律师解析:
若用人机构毫无法律依据擅自终止了雇佣关系,那么此种情形下,受雇佣者有权向用人机构寻求赔偿金
总体而言,赔偿金的具体金额通常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而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它将根据劳动者在该聘用方所服务的时间长短来计算。
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已经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则用人机构需按照其一个月的薪资标准进行补偿;
若工作未满一年但超过半年(即六个月),则视为已满一年进行补偿(即赔偿);
如不足六个月,聘用方也要给予半个月薪水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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