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贵司因不当原因解雇员工,则必须负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
然而,如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该名员工,并且证明其确不适于现有的工作岗位,此时
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可行的。
但是,下列情况下,雇主无需赔偿或补偿员工:
(1)在
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录用标准;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
(3)极度不负责任且行径违背职业道德,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严重干扰其正常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或者用人单位对此提出
警告但未得到该员工有效纠正的;
(5)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特殊原因导致
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及(6)因为依法承担
刑事责任而离开工作岗位的员工。
倘若用人单位已通过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方式,便有权终止双方的
劳动合同关系(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赔偿金额为一个月工资的情况):
(1)劳动者患上疾病或者遭受
工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限结束之后无法再从事原工作,或者也无法适应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岗位;
(2)劳动者无法胜任现有工作,经过适当的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
(3)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靠的客观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使劳动合同的执行变得困难,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协商,未能就修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