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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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未获通知续签是否合乎合法规定法律并不禁止员工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签署新的协议,然而,员工有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依据我们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规范,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倘若雇主没有与员工重新签署新约,那么这将被视作已经自动签署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劳动权益的保障标准不应低于原先的合约待遇,否则员工有权要求雇主对此进行提升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逾期届满之际,如果企业选择不再续签,那么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定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届满之后,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予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即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务合同届满之际,企业停止续订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届满之际,如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予以续签,那么这将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此项劳动合同期间持续工作了一年,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金额,作为对终止此份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如若雇主以不再续约为由向员工提出辞退,则应遵循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来说,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长短,每满1年便需支付其相应数额的1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依据法规,续签时维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拒绝续签无补偿。只有在劳动者不同意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且单位不愿履行时,才需支付补偿。若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或降低条件时不愿续约,将依法须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