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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和内退哪个划算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811人
律师解析:
何种选择更为划算?
在权衡选择买断或者申请内部提前退休哪种方案更为有利可图的过程中,您需要全面审视自身的具体情况、单位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以及对于未来发展的长期规划等诸多要素。
以下是针对这两种方案的详细比较分析:
首先是关于内退的优势所在:
在内退期间,您将有权享有由用人单位依照法定法规缴付社会保险的权益,同时还能领取到用人单位提供的基本生活费用补贴。
这种方式并不会对您办理社会保险以及未来的退休事宜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至于退休金的计算方式,则完全遵循正常的程序进行,与在职员工并无二致。
其次是关于买断的特点:
买断通常意味着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然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您需要自行解决社会保险方面的问题,这可能会对您的缴费基数产生影响。
而缴费基数的变动将会直接影响到您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水平。
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您的经济状况出现下滑,那么很有可能导致您的缴费基数下降,从而进一步缩减您的养老金收益。
综上所述,从整体角度来看,内退无疑是更为理想的选择,因为它能够确保您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损害,而且退休金的计算方式也与在职员工保持一致。
尽管买断可以为您带来一次性的经济补偿,但是却可能影响到您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及基数,进而对您的退休金最终金额产生影响。
因此,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例如企业破产倒闭),否则内退往往是更为明智的选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俗称买断工龄):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不能胜任者炒鱿鱼);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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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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