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公司与员工各自承担全年总计为5000元的缴费责任,并持续缴付20个年度。
设定薪资水平的增长率为5%,投资回报率则为4%,那么该账户预计将累积超过20万元的资金。
若以20年为期,按月领取,每月可获得约1300元的收入。
企业年金所需的相关费用需由企业及员工双方共同承担,依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投资运营,投资运营所产生的收益将纳入企业年金基金之中,这无疑是提高员工养老福利待遇的关键途径之一。
在缴费比例方面,并未有明确的规定,仅要求企业每年的缴费金额不得超过其职工
工资总额的8%,而企业与员工个人缴费的总和也不能超过本
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至于具体的缴费额度,则由企业与员工共同商议确定。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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