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员工在正常出勤后未按规定进行考勤打卡的行为未对该单位带来任何经济或形象上的损害,那么公司应该依照其内部的管理规程进行违纪
处罚,而非扣除员工薪资。
这种因为员工疏忽导致的考勤打卡遗漏而直接从
工资中进行罚款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减少
劳动者报酬的行为,是触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样的情况,建议您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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