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王龙华律师,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自2012年大学毕业,便开始办理法律相关实务,具有丰富的诉讼与非诉实践经验,并长期担任公司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劳务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民生路交叉口永和国际广场A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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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时,通常不主动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依赖离职证明(社保、公积金转移)完成手续。理论上,合同终止须签订终止协议,但实践中常被忽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处理后续事宜。如遇拒绝,可向劳动保障机构举报投诉。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辞退的主要差异在于定义:前者是法律规定的解除关系文件,公司无默认赔偿责任;后者是公司主动提出的解约,可能涉及非过错性补偿。此外,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员工档案和社保转移,并长期保存相关记录。

若您未签劳动合同且已离职,遭遇劳动争议,可尝试与原雇主协商;若无法解决,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方调解组织、乡镇街道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仍不行,可提交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被企业无故解雇且未获经济补偿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企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劳动者未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且未支付补偿,即构成非法解除,需支付每工作满一年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