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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是否属劳动关系

时间:2024.12.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269人
律师解析:
在校生打工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者是指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从用人单位处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如果在校生不符合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那么劳动关系不成立。即使符合年龄条件,其在打工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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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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