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者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1、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1)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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