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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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雇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索赔。赔偿金额为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法律规定,未在入职一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在发出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依法支付相应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企业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前提是履行书面通知程序。

公司解散时,需根据员工服务年限计算经济补偿。服务满一年且工作月数达到或超过六个月的员工,按一整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员工,支付半个月薪资。补偿依据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解散通知应提前至少三十天,并公布合法公正的经济补偿方案。未提前通知的,需支付一个月额外薪资作为替代性通告费用。

公司解散时,需根据员工服务年限计算经济补偿。服务满一年且工作月数达到或超过六个月的员工,按一整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员工,支付半个月薪资。补偿依据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解散通知应提前至少三十天,并公布合法公正的经济补偿方案。未提前通知的,需支付一个月额外薪资作为替代性通告费用。

劳动者如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行为,雇主可依法解除劳动协议且不承担经济赔偿。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标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渎职、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影响本单位任务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因特定情形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