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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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实质性的劳动力关系。劳务派遣协议依法到期解除后,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则有义务向其所派出的劳动者提供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当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时,倘若被派遣劳动者选择结束在该公司的工作,此时是并不需要继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他们的。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雇主连续三个月没有按照合同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那么就违反了契约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之所以会这样规定,是因为雇主没有按时支付补偿,这严重侵害了员工的生计和合法权益。因此,员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劳动合同期满时,若雇主拒绝续签或降低续签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雇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根据工龄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这样可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合理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要是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而员工却不签,那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可要是单位降低条件续签,员工不签,或者双方都不想续签了,那单位就要给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