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
李学勇律师(183-3868-7569),男,汉族,2005年毕业于河南大学,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专业理论素养,办案谨慎,注意细节,责任心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李学勇律师执业于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为该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执业为民,为困难、弱势、低收入群体服务的执业理念;勤勉、谨慎的执业。依法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多起民商、刑事辩护类的案件,并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办案技巧及业务水平。执业以来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用心、尽心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期间办理的多起民商事纠纷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多次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一致好评,为当事人提供了诸多积极、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学勇律师主要擅长各类民事经济法律纠纷的处理,主要业务范围: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各类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等。李学勇律师始终秉承“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一如既往地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职业理念,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为执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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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辞职却遭雇主挽留的困境,员工应积极与上司沟通,请求按法定程序批准离职。如遭拒绝,员工可提前30天书面申请离职,或依法行使单方面解除权,期满即可离岗。员工依法享有辞职权益,无需单位批准。如遇阻碍,可寻求法律援助。

员工想要离职但雇主拒绝,员工有权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无需雇主批准,三十天后双方聘用关系即解除。如员工处于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通知雇主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法律范围内,如需提前三个月离职,建议先与雇主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共识。若双方同意,则按此办理离职手续;若未获同意,员工通常只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通知即可。保持平和、顺畅、合法的离职过程。

在法律范围内,如需提前三个月离职,建议先与雇主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共识。若双方同意,则按此办理离职手续;若未获同意,员工通常只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通知即可。保持平和、顺畅、合法的离职过程。

春节期间若打算辞职但雇主不同意,请遵循法律指引:劳动者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通知期满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续职,并要求雇主一次性支付未付薪资及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若未提前30天通知,应与雇主沟通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