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朔州法律咨询 > 朔州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提前一月辞职不让走如何处理

提前一月辞职不让走如何处理

张* 山西-朔州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1.28 03:57:00 387人阅读

提前一月辞职不让走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朔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朔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不让走,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1.收集证据: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时,注意保留辞职信、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已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2.期满离职:三十日期满后,即便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也可自行离职。
3.维权途径:若单位克扣工资或不配合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以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2025-11-28 07:48: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赋予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
(2)当劳动者按规定提前一月书面辞职,单位不让走时,收集书面通知的证据至关重要,这能证明劳动者已履行法定程序。
(3)三十日期满后,劳动者有权自行离职,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若单位因劳动者自行离职而克扣工资、不配合办理社保转移等,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履行义务并获得相应补偿。

提醒:
劳动者需注意保留好书面通知的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8 07:14:39 回复
咨询我

(一)收集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证据。可以保留辞职信、邮件、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已按规定提前告知单位。
(二)三十日期满后自行离职。即便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也可自行离开。
(三)若单位克扣工资或不配合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四)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相应经济补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5-11-28 06:11:43 回复
咨询我

1.按法律,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一月书面辞职,单位不让走,先收集书面通知证据,像辞职信、邮件等。
3.三十日期满,单位拒办离职,可自行离职。
4.若单位克扣工资或不配合社保转移,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仲裁,依法维权。

2025-11-28 06:05:4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期满单位不让走,可自行离职,遇克扣工资等问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法定权利。当劳动者提前一月书面辞职,三十日期满后,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自行离职是合法的。若单位克扣工资、不配合社保转移等,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支持劳动者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诉求。如果在离职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合法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28 04:21:5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辞职没有到期公司让提前走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辞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提前走的,只要用人单位足额按时的支付劳动者工资即可。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